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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男子办卡透支被海淀法院判刑5年罚10万

http://www.sina.com.cn  2012年01月02日 07:30  京华时报微博

  男子办卡透支获刑5年罚10万

  曾在银行工作了解信用卡业务 父母帮忙还账获轻判

  本报讯 (记者王秋实)曾在银行工作过的邓长军办了8张信用卡用于消费和取现,一张透支了就用另一张还,最后欠下10多万元。昨天记者获悉,邓长军被海淀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,并处罚金10万元。   

  32岁的邓长军来自四川,是家里的长子,家境并不富裕的他考上大学,毕业后在一家银行工作,负责办理信用卡。邓长军说,刚开始工作时工资不高,维持日常开销都成问题,后来女朋友还生病了,做手术需要5万块钱。因此,他打起了信用卡的主意,利用熟人关系先后办理了8张信用卡。

  从2005年到2010年初,邓长军多次使用光大银行(微博)招商银行(微博)等8家银行的信用卡刷卡消费、取现。如果某家银行的信用卡到期了,他就会先从其他银行的信用卡中取现还款。邓长军在庭审中说,开始他并没想拖欠,但后来发现,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并不奏效,欠款已经无法偿还。截至案发时,邓长军持有的8张信用卡共欠款13万余元。2010年5月份,不堪银行催收电话的邓长军辞去了工作,更换了电话号码,回老家呆了一段时间。离开北京后,他在中国通号集团济南工程分公司信号施工队担任信号工程师。

  银行报案后,民警辗转联系到了邓长军。去年2月27日,民警通过电话联系,将邓长军约至海淀区大钟寺一饭店门前,并将其传唤到派出所。此案审理过程中,邓长军父母向中国光大银行偿还10万余元,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微博)北京分行偿还6000元。

  法院认为,邓长军构成信用卡诈骗罪。鉴于其自动投案,具有自首情节,且案发后在家属帮助下偿还了部分本金,认罪悔罪态度较好,因此对其从轻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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